第 一 條 基隆市政府為落實老人福利法第四十五條至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暨內政部 一0一年四月三十日內授中社字第一0一五九三一九六三號令修正發布裁罰 參考原則訂定本標準。 第 二 條 處理老人福利機構違反老人福利法案件裁罰標準如附表。 第 三 條 本裁罰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