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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0:5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各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名額設置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9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基府地籍貳字第0940060366號函
法規體系: 地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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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期本市測量助理配置標準之合理、客
    觀,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測量組之設置,以編制測量員、技佐職稱並歸列測
    量製圖職系者,計算測量組數。

三、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配置依測量組數核計,每組得配置二人,
    並由本府視財政狀況及業務實際需要核實配置。

四、本設置基準奉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資料來源:基隆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