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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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性騷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基府社工壹字第1120259787B號令
法規體系:
社政類
立法理由: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pdf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厲性騷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令).pdf
圖表附件: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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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本
法)事件,依循適當原則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特訂
定本基準。
二、
本府處理違反本法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
裁罰違規次數之計算,係依同一行為人自該次違規之日起,往前回溯
一年內,違反同項次並經裁處之次數累計之。
四、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法所
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有依第二點裁罰基準加重或減
輕處罰之必要者,得敘明理由並於法定罰鍰額度內裁處。
資料來源:基隆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