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升開源節流績效及改善財政困境,特
設本府財政改善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任務為集思廣益研議開源節流方案、措施與財政改善對策,並提
出增進財務效能之方法。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市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市長指派副市長
或秘書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本府各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兼任之
。
四、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財政處財務管理科科長兼任;工作人員若干
人,由財政處派員兼辦處理有關文書、議事等幕僚作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小組得召開會議:
(一)各機關(單位)提報之開源或節流計畫有審議之必要時。
(二)本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達公共債務法第六條
第一項規定債限之百分之九十時,審議債務改善計畫。
(三)其他有關財政改善事項有審議之必要時。
六、本小組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