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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建築工程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一定金額工程造價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基府都建壹字第 1130263947A號函
法規體系: 都市發展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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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標準依基隆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基隆市建築工程造價為新台幣四十萬元以下者,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
營造業承造。

第三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