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一)目的:服務人員現場受理身障免稅未涉及退稅申請項目,以達隨
到隨辦之效率,提升便民服務。
(二)內容:作業項目、作業流程圖、申請書表格式、注意事項等,以
為櫃臺服務人員遵循之依據。
二、作業項目
(一)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
人以一輛為限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
3.駕駛執照。
4.身分證。
(二)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者。應檢附
之證明文件如下: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
3.駕駛人駕駛執照。
4.戶口名簿。
三、作業流程圖(如附件)
四、管理
(一)使用牌照稅櫃檯受理身障免稅未涉及退稅申請案件,直接收件核
發,並登錄「當場核准發函申請登紀簿」(格式如附件)備查,
惟因監理站尚未傳送車籍檔至本局稅務平台之案件,循一般人民
申請案件掛文辦理。
(二)身障免稅未涉及退稅申請案件,均授權由承辦人員決行。
(三)櫃檯受理身障免稅未涉及退稅申辦之案件,應每月彙整陳核。
五、注意事項
(一)受理臨櫃申請事項,遇電腦當機或硬體設備無法順利運作時應委
婉說明,或徵詢申請人留下相關文件俟電腦硬體恢復運作再將查
詢結果交付郵寄。
1.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
每人以一輛為限者。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1) 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身分證等證明文件
應屬同一人所有,且均未逾期,身心障礙手冊、車籍與戶
籍地址均須一致。
(2) 先透過公路監理資訊即時查詢,查詢身心障礙者駕駛執照
狀況是否正常。
(3) 身心障礙者重複申請之查詢:於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查
詢 】VAB110M中鍵入身心障礙者身分證號碼查詢同一身心
障礙者是否申請免稅。
(4) 領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其身心障礙手冊記載之「障
礙類別」,如經認定尚無駕駛車輛之能力,已不符車輛專
供使用予以免稅之立法意旨,自無每人ㄧ輛免稅規定之適
用。(財政部95/06/02台財稅字第09504735570號函)
(5) 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經監理機關吊扣,吊扣期間應停
止駕駛,亦即身心障礙者名下車輛於該吊扣期間無法專供
其駕駛使用,應無免稅規定之適用。(財政部91/11/13台
財稅字第0910452209號函)
(6) 因駕駛執照業經監理機關吊扣,吊扣期間雖請專人駕駛,
供本人使用,惟仍非屬「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
」,核與法條但書規定未合,仍請俟領回駕駛執照時再予
受理免稅。(財政部94/06/21台財稅字第09404738660號
函)
(7) 身心障礙者因戶籍遷徙,未辦理身心障礙手冊之戶籍異動
註記,致其手冊記載之地址與其戶籍地址不符,其專供身
心障礙者使用之交通工具,仍得准予免稅。(財政部95/03
/14台財稅字第09504713290號函)
2.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者。審查
注意事項如下:
(1)先透過公路監理資訊即時查詢,查詢身心障礙者有無駕駛
執照並列印畫面存參。
(2)身心障礙者及戶號重複情形之查詢:於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
【查詢】VAB110M中分別鍵入身心障礙者身分證號碼、戶號,
查詢同一身心障礙者或同一戶號是否申請免稅。
(3)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須為同一本戶口名簿之成員或於同一地址
辦理分戶設籍,且有親屬關係,並不得作營業使用,車籍與
戶籍須一致。(財政部88/01/21台財稅第881896591號函、
88/12/15台財稅第0880450983號函、91/09/25台財稅字第
0910455233號令)
(4)自用小貨車、自用大貨車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非同一人之交通
工具,不得適用第7條第1項第8款但書規定。(財政部88/01
/21台財稅第881896591號函、91/11/04台財稅字第09104564
10號函)
六、本要點奉核可後函頒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