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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基府地權壹字第1140236177B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類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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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
本條例)事件,依循適當原則予以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特訂
定本基準。

二、    
本府處理違反本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條例所得
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有依前點裁罰基準加重或減輕處罰之
必要者,得敘明理由並於法定罰鍰額度內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