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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農民及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加保資格審查工作督導查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7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基府產農貳字第1030229255號函
法規體系: 產業發展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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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督導基隆市農會對申請參加農(
    健)保之資格審查情形,強化申請者參加本保險之資格條件,確認農
    地是否作農業使用,以保障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人員權益,特訂定本要
    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實施之受查核單位為基隆市農會。

三、本要點查核期間為每年八月至十月。

四、本府應於查核前一個月,以函文通知基隆市農會抽查日期,由基隆市
    農會備妥相關資料,供本府隨機抽查百分之一以上加保案件,查核項
    目如附表。

五、查核結果納入農會年度考核作業農會考核計分表-特殊功過類-地方主
    管機關項下,其加減分標準如下:
(一)均符合規定,且應清查案件均無未完成者加十分。
(二)有二件(含)以上未符規定者扣三分。
(三)有逾期未完成審查且經本府限期完成仍未完成者扣三分。

六、查核結果之相關缺失函請基隆市農會依本府查核結果儘速改進,並函
    報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備查。

七、本府得視需要或上級機關交代應辦之查核事項,不定期辦理實地查核
    作業。

八、本要點經市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函頒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