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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珍愛生命守門人獎勵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衛心貳字第1050350175號函
法規體系: 衛生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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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及鄰里
    長(以下簡稱各機關)成為市民珍愛生命守門人,激發生命關懷精神,
    投入自殺防治工作,特訂定本要點。

二、凡能即時阻止或預防市民自殺行為及意念、積極投入自殺防治宣導等
    作為之各機關,得經推薦為獎勵對象。

三、各機關得推薦積極投入自殺防治工作人員,依「基隆市珍愛生命守門
    人獎勵推薦表」(如附件)詳實填寫有關資料,並於推薦前進行實際查
    證。

四、各機關於每年四月十日前檢具前點相關資料送基隆市衛生局彙辦,簽
    奉市長核可後,於該年度本市自殺防治專案小組委員會中公開表揚,
    並建請所屬單位核予人員嘉獎兩次。

五、本獎勵每年辦理一次,推薦事蹟以前一年度事蹟為主,如遇重大事蹟
    積極處理,得另案辦理。

六、本要點經市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函頒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