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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授衛醫貳字第1050350535B號令
法規體系:
衛生類
立法理由:
基隆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逐條說明.pdf
基隆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總說明.pdf
圖表附件:
附表-基隆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第一條
基隆市政府為使基隆市(以下簡稱本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有所依循,特依
據醫療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市中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如附表。
第三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