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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事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8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基府民禮壹字第1090234633B號令
法規體系: 民政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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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隆市政府為處理違反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三條
    第一項事件,建立行政裁罰之公平性,特訂定本基準。

二、違反本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之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經審酌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條例所得之利益
    ,並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有依第二點裁罰基準加重或減輕處罰之必
    要者,得敘明理由,於法定罰鍰額度內裁處,不受第二點裁罰基準之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