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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基隆市政府財政改善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 97 年 02 月 26 日
法規內容:
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有效處理本府財政問題及改善財政困
    境,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府財政改善小組(以下稱本小組)任務,為集思廣益研議開源節流
    方案、措施與財政改善對策,並提出增進財務效能之方法。

三、本小組成員如下:
(一)總召集人:本市市長。
(二)召集人:本府秘書長。
(三)副召集人:本府財政處處長、主計處處長。
(四)委員:本府各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
(五)幹事:財政處財務科科長。

四、本小組定期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得臨時召集會議,藉集思廣
    益就開源節流提出具體可行方案措施與財政改善對策,作成決議及訂
    定實施期程與達成目標,列管考核及追蹤其辦理情形。

五、本小組之決議事項,奉  市長核定後,由各有關單位依權責辦理。

六、本小組為任務編定之小組,得視財政改善後解除之。

七、本要點經市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函頒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