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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基隆市政府所屬各地政事務所跨縣市代收服務作業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1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基府地籍貳字第1080255616號函
法規體系: 地政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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