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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
基隆市所屬各級學校提供校園場地及設施設備予社區大學使用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6 月 2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基府教終壹字第1100229912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類
圖表附件:
附件-基隆市所屬各級學校提供校園場地及設施設備予基隆社區大學使用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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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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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102年6月27日基府教社參字第1020164883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10年7月7日基府教終壹字第1100229912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