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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8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基府地權壹字第1100239629B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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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
    條規定所為之行政裁罰,依法而為妥適及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
    平性,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本條例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裁處罰鍰,經審酌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條例
    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不受第二點裁罰基準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