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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基隆市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3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0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基府教特貳字第1000182170B號令
法規體系: 教育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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