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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基隆市所屬各級學校校園開放社區大學使用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3 月 0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2 年 06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基府教社參字第1020164883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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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9年3月4日基府教社參字第0990143824號函頒
2.中華民國102年6月27日基府教社參字第1020164883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