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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基隆市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事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基府地權壹字第1100252970B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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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事
    件,建立執法之公平性,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本法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裁處罰鍰,應審酌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法所
    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有依第二點裁罰基準加重或減
    輕處罰之必要者,得敘明理由,於法定罰鍰額度內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