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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基隆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請退還地政規費簡化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0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基府地權壹字第1090248353號函
法規體系: 地政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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