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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基隆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請退還地政規費簡化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0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基府地權壹字第1090248353號函
法規體系: 地政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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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7月5日基府地籍字第060912號函頒
2.中華民國96年8月6日基府地籍貳字第0960128528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4年2月17日基府地籍貳字第1040206450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基府地權壹字第1090248353號函停止適用